资阳雁江区伍隍镇石桥铺老人叶梓明乘车坐过站不买票被赶下车 发现尸体

2014 年 07 月 25 日 3030点热度 0人点赞 0条评论

资阳雁江区伍隍镇石桥铺老人叶梓明乘车坐过站不买票被赶下车 发现尸体

家属质疑

售票员说返程要重新买票

不买就要我父亲下车

7月24日,叶梓明的家人再次到恒达运业公司讨说法,并拷贝了一段客车内的视频,视频记录了老人下车前的情景,“上车的视频,公司不让拷。”

视频显示时间为7月20日上午8时36分至9时04分,叶梓明出现在视频中大约是8时50分许,他坐在中车门边的位置,手持蒲扇轻轻摇着。此时,女售票员坐在前排副驾驶位置,客车停靠在路边,她正忙着清点手上的零钞。随后有乘客上车,她起身到车尾售票。

视频中,老人一直在轻轻摇扇,未见他与售票员正面冲突,双方也未发生肢体冲突。

家属说,恒达公司提供的视频有声音,“售票员要我父亲买票,父亲说他买了到石桥铺的车票,售票员说返回要重新买票,不买就要他下车。”叶梓明的幺女婿吴显德说,9时04分后,老人就下车了。

司机回应

老人是自己下的车

他上车和下车都是好好的

川M10523客车隶属于资阳市恒达运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辉耀公司,当班司机李国中(音)、售票员罗成香(音)。24日,记者对话到了李国中,在他还原的当时情境里,“老人忘了在石桥铺下车,坐过站了,同时在返程途中拒绝补票。不是赶他下的车,是他自己下的车”。

辉耀公司王经理说,“家属闹到了总公司,我们找司机、售票员问了情况,我们并没有责任。”李国中也说,“(老人)上车好好的,下车也是好好的,我们要负啥子责任?”王经理说,“最合理的方式是让法院来裁决。”

22日家属曾来找过监控视频

24日下午5点半左右,记者拨通司机李国中电话时,他正在开车,而售票员罗成香在另一辆客车上,“我没有她手机号码。”

李国中说,“老人来坐车是20日,直到22日那天,他家属才找上门来,说老人走不见了,查了监控录像,坐的是我们这辆车。”

李国中说,22日过后,家属再也没来找过他们,直到23日才得知老人去世的消息。“公司(辉耀公司)找了我们,了解情况。”辉耀公司王经理随后证实了这一说法,“家属闹到了总公司,总公司派人向我们了解,我就找李国中他们问了相关情况。”

当时老人说“喊我买票我就下车”

“是个女子送那位老人来坐车的,从伍隍上车,到石岭镇石桥铺,车费2元,女子付的钱。”李国中说,“我也是看了监控才想起来,事情都过了几天,哪个记得到谁坐过车?”

李国中说,叶梓明本该在石桥铺下车,“一般到哪个地方,是乘客自己喊下车。到了石桥铺,他也没喊,坐过站了,一直到了终点站。”李国中说,老人到了终点站后,又准备重新“坐回来”,但没补票。

李国中回忆了当时场景,“车子发车了,售票员喊买票,他说‘我买了票的’,售票员说‘我还没开始卖票,你哪里买的票?’他就摸出车票给她看,售票员说,‘不对头,你买的是下来(伍隍到石桥铺)的票,不是上去(石桥铺到伍隍)的票’,老人说‘我不买票,喊我买票我就下车’,然后他就下车了。”

公司喊冤

我们觉得没有责任

希望交给法律去裁决

针对老人家属的指责,李国中和王经理都觉得有点委屈。“他(叶梓明)上车是好好的,下车是好好的,我们责任在哪里?”李国中反问。

王经理说,乘客上车不买票的情况不是首例,时不时都在发生。“如果实在没钱,确实可以送你;但如果有钱不买票,那不是故意么?毕竟运输公司不是慈善机构,如果每个人上车都不买票,公司怎么运营?”同时,他也有苦恼,“乘客是不是故意不买票,也不好辨别。”

“他们(死者家属)找了总公司,也找了我们,我也了解了情况,我们并没有责任。”王经理说,“我们能够理解家属的心情,但如果说要赔钱,赔多少?况且我们觉得没有责任,不如交给法律裁决,这样对谁都公平”。

警方说法

初步排除他杀可能

老人身上有100多元现金

24日下午,资中县骝马派出所所长林超介绍,21日下午2点左右,他们接到报警,称红豆沟村8组一小路旁发现一具老人尸体。随后,派出所民警和资中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法医赶到现场,在对现场和尸体进行初步勘察后,老人尸体上无明显外伤,初步排除他杀可能。至于具体死因,需要经过尸检才能确定。

林超说,由于老人身上无身份证件,无法确认尸源,只好由骝马镇民政部门将尸体运至资中县殡仪馆。随后,民警对周边村民进行了询问,请他们前来辨别,但周边村民都说不认识死者。

林超还提到了一个细节:民警在死者身上发现了100多元现金,“有一张100元的,还有其他零钱。”

律师说法

子女有监护义务 客车方有提醒义务

“客车方按照规定要求乘客付钱买票,并将其运送到某一地点,老人如果因自己的原因坐过了站,要坐回去应该再付钱,这是常识和规定。”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陈逢逢律师说,“但在此事件中,乘客买了票,就与客车方形成了合约关系,该车如没有语音报站功能,售票员有义务提醒老人到站下车。如坐过站未下车,客车方也有义务将老人送回目的地。就该事件而言,客车方存在未提醒的过失,这和老人死亡无直接因果关系,但有间接影响,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这个责任多大,需要法院去裁决。”

“另外,即使没有买票,如果老人年事较高,或身上没钱,或天气炎热身体不好等,从情理上而言,现实生活中也有司乘人员免费送老人一程的情况。”陈律师说,“但这并非责任和义务,而是出于人情和道义上的关怀。”

陈律师同时指出,“子女对年迈父母有赡养义务,也有监护的义务。如果存在监护不到位的情况,子女要承担相应责任。”陈律师说,“具体到此事,子女有照顾不周的责任,但这种责任一般无法追究”。

医生观点

存在中暑猝死可能 潜在疾病也可致命

“中暑猝死的可能是有的,不知该老人是否有潜在疾病,如脑血栓、糖尿病、高血压等。”川大华西四院急诊科医生石林说,“事发时间段天气炎热,老人又在户外呆了那么久,如果加上劳累的话,给心肺增加了很大负担,再加之心情急躁,很可能会诱发(猝死)这样的事情。”

石林特别提醒老年人在太阳大的时候最好别出门,即使出门也要有防晒措施,比如打太阳伞等;同时不要过于劳累,在路上走累了或感觉太晒,可在路边的商店里避避暑,买点水喝,心态放平,不要太急躁;如有慢性疾病,应随身携带急救药,以防万一;夏天老年人还应多吃点清热解毒的食物,如绿豆、苦瓜之类。

记者手记

或许一句温情提醒就能避免悲剧发生

78岁老人死于非命,孰是孰非尚无定论。但事件背后,我们看到了客车售票员或驾驶员服务并不贴心,或许只要一句温情的提醒,悲剧就可避免。

无论衣食住行,顾客花钱买服务,服务提供者应尽起码的问候、提醒责任,而不能有意无意间忽略自己应尽的职责。“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是传统美德,也是服务者应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

koala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