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指责警方未采取有效措施
轻生女子跳桥之前,已经有警察在现场。因此一些网友认为,警察应想办法与女子沟通,做好劝阻工作,“女子跳桥之后,在场的党员干部包括警察,应下水救人”。
一名网友说:“下午1时45分赶到现场,2时30分才跳桥,那么久时间,警方居然没有安排小船在下面以防不测?江两边连条船都没有?河堤码头那边的圩渡船都可以请一条来吧?”
“没有在第一时间在桥上把人救下,是失职,第二时间落在河里有10分钟救人时间,却也救不了。”一名网友说,警察就应该是一支专业的救援队伍,入职前必须经过严格的训练,警察的职责就是维护社会安宁、保护人民的人命财产安全,“试问在这件事上藤县的警察真的不能做得更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