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武警讲述六十年代枪毙犯人的真实经过(图文)

2012 年 01 月 12 日 53342点热度 0人点赞 4条评论

审判台搭在沙滩上,到的人很多,高音喇叭哇哇叫,有关要员依次讲话,最后、法院院长宣布立即执行;枪手是不露面的,也是旨在保护;拉绳子的人很累,整个过程、要一直在宣判台上、犯人后面笔直地站着,以示法律的威严,推人犯去行刑时更累,那时、犯人已经不会走了,差不多是提去的;那天比较热,他们开会,我独自一人在甘蔗地里歇凉,忍不住口渴和嘴馋,偷了老百姓一根甘蔗吃,犯了一次群众纪律。

大约过了两个小时,也许没有,只因为等候的时间显得特别长,犯人才从会场那边拉过来,推到行刑地点去;我就从后面提枪跟上,当时用的是仿制苏式的马步枪,据说是骑兵用的,比较小巧,刺刀呈四棱形、即圆锥体上开有四条槽,说是既不易折断,又较容易刺进敌人、并让敌人得破伤风,不治而死;刺刀平时折叠在枪的侧面,队长要求我拨上刺刀,刀尖离犯人后脑勺五至十公分,并没有要犯人张开嘴,其实,在那个时候,你讲什么也白搭,犯人早已魂飞魄散;我遵照队长指示、装三发子弹,以防万一:如一枪没打死、子弹不响、或者犯人突然扑倒、没打中等等;我对准打了一枪,见犯人应声扑倒,没顾上仔细看、就扛起枪转身走了;说心里话,头一次、这么近距离的瞄准人开枪,与平时打靶是大不一样的,心情怎么也平静不了,觉得手有些颤抖,不知两位拉绳子的战士、看出来没有,直至今日想起,还有一种莫名的异样感觉,是惭愧?是残忍?我说不清楚。

按照规定,拉绳子的人、在死刑犯毙命后,还要松绑、将绳子解回,可是,他们见我扛枪走了,也跟着跑了,后来是队长过去、解绳子,并且把犯人翻过来,踢了两脚,确认死了之后才离开,如果没死,就要掏出手枪补射,那次还好、做得干净、一发毙命。

据队长回来说,后脑勺子弹入口处,只有一个圆孔、前面出口较大,犯人已经面目全非;因为步枪的弹头比枪口大,平时用手是塞不进枪管的,发射时,弹头在枪管膛线的挤压下,严重变形,出口会带出周围的组织;队长说,地上除了一滩鲜血,还有一滩像豆腐花一样的脑浆;那天中午、队上食堂的菜正好是红苋菜烧白豆腐,有的战士联想丰富、吃得想吐。

以上就是我枪毙犯人的经过,是惟一的一次;也许现在已经改变,也许各地不尽相同;不管怎样,人还是安分守己、遵纪守法的好,吃亏是福、能忍则忍、不要过急、不要犯罪、万万不能害命、犯死罪,否则,不归路上、后悔晚矣!

koala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