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打砸:
以买到假烟为由,用钢管殴打
5月28日晚,周某龙纠集了杨某、罗某志等7人对陈汉泉的百货店进行打砸。周某龙当庭称,用买假烟假酒的名义逼迁是陈某光想出来的,“他是我的上级,如果不按他说的做,他一定会报复你”。
万某波称,当晚杨某开车过来见到他,问他敢不敢去,他上了杨某车后,车上已有杨某准备好的钢管。
当到达陈汉泉的百货店后,他们以刘某敏买到假烟为由,罗某志、万某波等人持钢管对百货店进行了打砸,并殴打了陈汉泉。
杨某称,当时几人打砸完后,他又进入了店铺,持钢管打了陈汉泉的脸部和腰部,“当时再回去打一次是想叫他不要报警”。
第二次放火:
“谈不拢,要用更严重的手段”
而在5月28日打砸事件发生后,陈汉泉报了警。
周某龙说,当初陈某光交待他打砸店铺逼迁的事时,就和他说,“无论如何一个星期要搞定”。
第一次打砸店铺后,陈某光跟周某龙说:“老板谈不拢,店主还没搬走,要用更严重的手段,到时不会亏待兄弟们。”
据杨某称,29日晚,周某龙和他说,“要用再狠一点的方式。”于是,周某龙提议放火。据万某波称,当时也听到了周某龙说放火的事,当时周某龙还表示,放火把铺子烧了,到时店主就要赔偿房东。
杨某称,当时周某龙让他开着警用摩托车,车上载着万某波前去加油站加油。加油加了63元,周某龙给了100元。回来以后,杨某又去便利店买了一个小的可乐瓶,回来后被认为容量太小,他又去换了个1.5升的矿泉水瓶,随后把油抽到了瓶子里。
准备就绪后,次日2时许,杨某携带汽油与万某波、宋某伦、桂某东、万某宇等乘坐出租车来到陈汉泉百货店附近。
之后,杨某称,“我先敲了门,发现里面没人”。然后,他拉起了卷闸门,倒入汽油并点燃。“点燃后,我马上走了,上车时回头一看,火已经烧到了店铺的招牌上。”
杨某说,烧完后他给周某龙打电话,周某龙还说“干得漂亮”。
在接受公诉人当庭讯问时,周某龙回答到底谁提议放火时,以“我喝醉了”、“记不清了”来回应,同时,对于放火部分,陈某光和杨某做了什么,周某龙却表示记得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