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金沙湾购物广场女子因取款不成一怒之下徒手拆了ATM机

2014 年 10 月 21 日 2573点热度 0人点赞 0条评论

内容摘要:风向标—东莞金沙湾购物广场,一女子疑因取款不成一怒之下徒手拆了ATM机。她没有用任何工具,先是将取款机边上的塑料胶框掰了下来,后又将电脑显示屏用力拽了下来,广场防损部负责人表示。警方初步怀疑女子患有精神疾病。

东莞金沙湾购物广场女子因取款不成一怒之下徒手拆了ATM机

她在拆ATM时没有使用任何工具。从商场监控视频上看,她先是将取款机边上的塑料胶框掰了下来,随后又将电脑显示屏用力拽了下来。 ——— 石龙金沙湾购物广场防损部相关负责人

前日起,不少东莞人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条消息:石龙一名女子疑似因取款不成,一怒之下徒手拆了A T M取款机。经南都记者了解,10月16日在金沙湾购物广场内确曾发生这一幕。石龙警方表示,初步怀疑该女子患有精神疾病,已将其送往东莞市精神病院检查,待检测报告出来后再作处理。而涉事银行方面,尚未对此事明确表态。

网曝

“无敌女侠”怒拆取款机

“今日下午石龙西湖金沙湾购物广场,一位着橙色衫、蓝色牛仔裤的无敌女侠就因被银行柜员机吞了她的卡,结果她马上使出几招,唔使一阵间就将柜员机拆了,睇怕专业技工都无她这么厉害,估计这位大姐系峨眉派的吧!现场的人都睇到眼大大,围观人群都不敢靠近,更加唔见有人上前阻止。”前日起,一条“‘无敌女侠’怒拆取款机”的消息在网上和微信朋友圈广泛传播,引发网友围观。

据网上图片显示,该女子站在一台被损坏的A T M取款机前,A T M的电脑显示器被“连根拔起”掉落在地,地面上则散落着大量打印单。大量市民在一旁围观,还有部分保安在现场维持秩序。

走访

被拆的A T M已经撤走

经南都记者多方证实,此事确有发生,被拆的A T M属于东莞银行,地点位于石龙金沙湾购物广场内。

石龙金沙湾购物广场防损部相关负责人对南都记者称,10月16日下午17点50分左右,该名女子到商场手扶电梯旁的A T M取款。“随后我们从监控视频中看到该女子正在拆A T M,也有安保人员听到顾客反映,就立即派人赶到现场,也就短短几分钟她就已经将取款机拆烂了。”该负责人说,当时该女子站在取款机旁一直喃喃自语,还不时动手捶打着机器。

“拆完机器她还跟没事儿人似的一直站在原地,随后就被赶来的警察带回了派出所。”该负责人称,当时感觉该女子的语气神态都不太正常,所以工作人员没有上前制止,只是报警并通知了银行方面前来处理。

昨日,南都记者在现场看到,商场手扶电梯处拐角处原本摆放着三台A T M取款机。被拆毁的A T M位于中间位置,事发后已经被撤走。

市民

徒手就能拆,A T M安全令人担忧

石龙金沙湾购物广场防损部的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该女子在拆A T M时也没有使用任何工具。“从商场监控视频上看,她先是将取款机边上的塑料胶框掰了下来,随后又将电脑显示屏用力拽了下来。”该负责人说,有可能是该A T M使用时间太长,周边的塑料配件老化脱胶,从而被轻易损坏。他称,石龙金沙湾广场已经营业13年的了,而这几台A T M使用年限也应该有七八年时间了。

事发后,也有不少市民对A T M的安全性表示了担忧。“原本以为A T M是牢固可靠的,没想到只用双手就能拆开,这样的安全性实在让人担忧。”在商场购物的胡小姐说。

昨日,记者就此事向该A T M所属的东莞银行求证,对方书面回复称,16日石龙镇金沙湾购物广场内,涉事女子因使用其它银行“已锁定”状态的银行卡取款,致使取款不成功。事发过程中,A T M四次退出该女子“已锁定”银行卡。取款未果,涉事女子行为失常,进而反复拉扯、恶意破坏A T M具,导致机具操作台模块脱落。事件并未造成A T M内现金损失。

不过,对记者提出关于该A T M损坏维修费用,A T M日常安保措施,为何能轻易损坏以及银行方面是否追究损坏人责任等问题,东莞银行方面并未给予答复。

各方说法

警方

涉事女子正在做精神鉴定

据石龙公安分局西湖派出所民警介绍,民警赶到现场时,柜员机已经遭到破坏,该女子在现场称,她多次取钱,但柜员机不吐钱。“她还喃喃自语说柜员机是我朋友的,我弄坏了没关系。”该民警表示,在派出所接受调查的过程中,该女子一直哈哈大笑,有时候又语无伦次。警方通过该女子手机联系到其广西老家,对方称是女子的弟弟。对方在电话里说,其姐患有精神疾病,“吃了药就和正常人一样,不吃药就会发作。自己做了什么,自己都不知道。”

经警方调查,该女子姓林,广西南宁人,现年28岁。目前,西湖派出所已将其送往东莞市精神病院检查。由于需要15天后,院方才能作出相关评估报告,该女子现正在该院观察治疗。警方将等待医院作出具体报告后,再对其作出处理。

律师

处罚需看财产受损害方态度

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谢莹律师告诉记者,恶意损坏ATM取款机涉嫌构成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根据《刑法》最高可被判7年有期徒刑。谢莹说,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人是否要受到《刑法》制裁,取决于主客观两方面因素。主观上,行为人必须要有主观故意,并造成较恶劣的影响。客观上,被故意损坏的公私财物一定要“数额较大”,如果达到标准,那么公安机关会依照立案标准,决定是否立案。不过《刑法》未明确规定此类案件的立案标准是多少,以福建省为例,在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谢莹表示,该女子精神是否正常是判定其行为是否主观故意的重要依据。如果证实该女子精神存在问题,则不受《刑法》约束,但该女子的监护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他说,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其实是一种损坏对方物权的行为,但以损坏公私财物被依法判刑的案件却不多,这主要看财产受损害方对事件的态度,如果行为人或者家属对损坏的公私财物作出一定数额的赔偿,案件最后多以私了形式解决。

koala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