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李舒舒救人被认定违反交规 顺德交警微博(地址)回应

2012 年 08 月 03 日 1989点热度 0人点赞 0条评论

内容摘要:风向标—有一个疑问,在怀疑顺德的交警是不是大脑都有问题,要不就是脑袋进水了。最近在佛山市顺德区发生了一起让人感到匪夷所思的交通事故认定书。16岁的李舒舒为了救一名即将被撞的小女孩雯雯违反了交通规则,最终李舒舒的腿被压。但是事故发生后,李舒舒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感谢,相关的交通部门也就是佛山市顺德区交通队认为李舒舒是违反交通规则的,及时是救人也不行,负责一定的交通责任。该部门的一个不知姓名的交警还发表了一条微博回应质疑(也不知道他怎么那么大的脸),这条微博说:您好,请一分为二看问题,假设您去餐厅吃饭,您的衣服掉地上了服务员帮你捡起来,那么他提供的饮食里面就可以有一只苍蝇吗?社会正气是一回事,法律公平是另一回事,这二者貌似对立实则统一。”很多网友看到这条微博后,有一种想揍该交警的冲动。网友justicedevi:消防员为救火破坏门窗设施是不是也要担损坏财产的责任?网友hbycgzbah:救人的要先看清楚自己是不是违反交通规则再救人?新闻!奇闻!网友624554362:交警解释的太搞笑了! 地上掉衣服 和吃的饭有苍蝇是两个不相干的事。 救人导致受伤而违反交规有因果关系。最后问候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勇儒家所有的女人,因为他说了这样的一段话:每一名见义勇为者,都要为自己受伤负一定责任。”陈勇儒说,这种说法并不是不讲人情味,假如每一名市民都不计后果地进行见义勇为,可能会从另一方面鼓励莽撞行为,导致更大的损失。(很纳闷,这种人是怎么当上律师的,活着浪费空气,死了浪费土地)(新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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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ala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