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德起被判无罪

2018 年 08 月 16 日 669点热度 0人点赞 0条评论

8月13日,对于(河南)周口鹿邑县农民陈德起来说是一个终身难忘的日子,已在监狱服刑十年并刑满释放的他,又一次接到鹿邑县法院的判决结果。

2005年10月,鹿邑县人民检察院以陈德起、丁广记犯抢劫罪、盗窃罪向鹿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6年5月30日,鹿邑县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被告人陈德起犯抢劫罪、盗窃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3年;被告人丁广记犯抢劫罪、盗窃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判决生效后,陈德起服刑9年10个月,于2015年2月11日刑满释放;丁广记服刑期间于2006年9月29日保外就医病亡。陈德起出狱后,一直申诉自己无罪。市、县政法部门高度重视,于2018年4月将同案嫌疑人朱前进抓获。鹿邑县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该案,认为该案证据达不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18年8月13日宣告陈德起、丁广记无罪。

该案宣判后,鹿邑县委高度重视,立即召集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监察委、县委宣传部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会议,要求相关单位面对事实、正视问题,充分为陈德起、丁广记家属考虑,迅速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由县纪委监察委组成调查组依法启动调查追责问责程序;二是由县法院两名副院长带队分别到两家进行慰问,并正式道歉;三是县法院负责立即启动国家赔偿程序。

koala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